反貪局長遭遇刑訊逼供致死始末
來源:公眾號辯護人 作者:
鑒定組查看訊問室拍攝的資料
摘要:縱然你曾經高官厚祿、有權有勢,但一旦落馬,在“刑訊逼供”這個違法待遇上,你卻未必能被豁免。1962年出生的冉建新,生前曾任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利川市反貪局副局長、局長,利川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利川市司法局局長,利川市都亭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2010年11月13日,冉建新被宣布"雙規",2011年5月26日,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9天后,冉建新離奇死亡。
▍文 仲若辛
▍來源 公眾號辯護人
在很多人的意識里,刑訊逼供,一般只會發生在普通犯罪嫌疑人身上,作為落馬官員特別是高級官員,有中國古代“刑不上大夫”的傳統官文化為背景和傳承,在人身安全與人格尊嚴上,應該是能得到基本保障的。
但事實情況完全相反,搜集近兩年來媒體的公開報道,會發現落馬官員自稱或已被認定在審訊過程中遭遇辦案人員刑訊逼供的案例屢見不鮮,“刑訊逼供面前人人平等”并非只是一個玩笑。2011年發生在湖北省巴東縣的冉建新案件,就是一個例證。
一、異地受審,原反貪局長離奇死亡
冉建新生前曾任利川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副檢察長、利川市司法局局長,后來調任利川市都亭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2010年11月13日,因涉嫌受賄,冉建新被利川市紀委“雙規”。2011年5月26日,利川市人大常委會通過議案,許可巴東縣人民檢察院對冉建新執行逮捕。冉建新是利川官員,被利川市檢察院逮捕后,被異地關押到巴東縣檢察院接受審訊。9天后,冉建新離奇死亡。
對此,巴東縣委宣傳部最初的解釋是,辦案人員在提審冉建新過程中,發現他身體不適,立即將其送往巴東縣人民醫院救治,卻不幸搶救無效死亡。
這種說法受到了死者家屬的強烈質疑,提出要查看死者被審查時的監控錄像。不料卻被告知監控錄像壞了!盀槭裁慈珯z察院的監控錄像都沒壞,單單那個審訊室的壞了?”經過反復交涉,死者家屬才被允許拍攝死者照片。
結果這些被描述為“死者七竅流血、全身淤血、多處外傷、背部還有多處被燒燙傷痕,其狀慘不忍睹”的照片發布到網上之后,成為熱點話題,最后受多種因素影響,還引發了一場千余市民圍聚利川市政府大樓的群體事件。
二、尸體檢查,腰背部4處表皮損傷
2011年6月5日上午,劉良突然接到一個緊急電話,讓他和同濟法醫學會司法鑒定中心的同事火速趕往湖北巴東,參加冉建新案的司法鑒定工作,越快越好。
劉良到了巴東后,6月6日上午先見到了家屬和他們聘請的律師,也聽取了巴東縣檢察院的情況介紹,看了檢察院提供的一些資料。
檢察院介紹:6月4日14時30分許,正在接受審訊的冉建新突然出現身體不適,現場辦案人員對他進行急救,給予人工呼吸以及胸外按壓,但是不見好轉。15時05分,巴東縣人民醫院的醫護人員趕到現場進行急救,并于15時20分將冉建新送至巴東縣人民醫院。經搶救無效,冉建新于16時30分死亡。
劉良也看到了巴東縣人民醫院對冉建新的門診病歷記載:患者以“全身乏力半小時,加重約十分鐘”入院,看守人員代訴患者約半小時前感全身乏力,約10分鐘前開始癥狀加重,說話有氣無力……
會見家屬時,家屬反映,得知冉建新突然死亡后,他們迅速趕到巴東縣,提出要查看死者被審查時的監控錄像,被告知監控錄像壞了。并且說,尸體“七竅流血,全身都是傷,有一只眼睛始終是睜著的,到現在還沒閉上!薄拔覀儎偟结t院時,身上還看不到一處血跡,全部洗干凈了。但是人有內傷,血后來從鼻孔自然流出來了!
家屬拍攝的照片顯示,冉建新背部、腿部、前腹部除大面積尸斑淤青外,還有幾處明顯顏色較深的紫褐色血印,其中背部沿脊骨從上至下,排列一串共4個暗紅、發黑,非常醒目的圓形瘀疤。
家屬說:“我們家屬里面也有懂法醫的,我們懷疑那是被電擊過后留下的4個疤痕。很顯然他曾受到過酷刑!薄翱隙ㄊ潜淮蛩赖!眲⒘及参考覍賯円定情緒,并告訴他們,一定會公正客觀地進行法醫鑒定工作,找出冉建新的死亡真相。
6日下午14時,劉良和同事們開始為冉建新進行尸體檢查。果然如家屬所言,尸體的腰背部正中有4處間斷性表皮損傷,皮膚呈暗紅色,皮革樣化,切開未見皮下出血。但劉良一眼看出,這顯然不是電擊造成的,如果是電擊造成,傷口會隆起。
在冉建新的雙側手腕,見到多發性條狀不規則擦痕,邊緣較銳,損傷程度輕,局部未見明顯出血。
冉建新的頭皮未見損傷,顱頂未見出血,經開顱檢查,腦底視交叉與腳間窩之間有一個瘤子,體積有12立方厘米左右;事后的進一步組織病理學檢查發現,腫瘤組織排列規則,邊界清晰,可見纖維包膜包裹;腫瘤細胞多為圓形或卵圓形;腫瘤內見新鮮片狀出血并向外破漬,形成血腫。
經過開顱檢查,初步可以判斷,冉建新是顱內腫瘤破裂急性出血壞死,由于是腦垂體促性腺激素腫瘤,很快導致中樞性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但促發冉建新顱內腫瘤破裂的因素是什么呢?
這正是完成了尸體檢查后劉良開始思考的問題。
冉建新顱內惡性腫瘤切片圖
三、衛生紙上留絕筆,發現刑訊蛛絲馬跡
法醫做完尸體檢查后的當晚,冉建新家屬公布了一封信件,是冉建新的絕筆。冉建新的妻子游小玲說,丈夫2010年年底被“雙規”時身穿棉衣,2011年5月16日,也就在冉建新死亡的前20天,利川市紀委通知她去曾關押冉建新的警示教育基地領回冉建新衣物。5月30日,她在丈夫的棉衣口袋內發現9片滾筒衛生紙,上面寫滿文字。
在衛生紙上,冉建新寫道,他與利川市紀委書記李偉在工作中屢次發生沖突,后者對其很不滿,揚言要"收拾他"。他曾多次主動講和,不為李偉所動,終釀禍端。他盡訴自己“雙規”期間的遭遇以及種種疑點。他最后求助于中紀委和省紀委,還其清白。
發現了這封信后,游小玲考慮到信中內容牽涉省、州紀委部門,茲事體大,決定先靜觀事變,不急于將它上交有關部門。沒想到5天后,丈夫突然喪命,她終將這封信公之于眾。
與此同時,在天涯等多家網站出現了帖子,稱利川市原反貪局長冉建新在巴東被活活打死,七竅流血,渾身出血,被燒傷、燙傷,電擊,等等……一時間引起全國網民的關注,利川的大街小巷人們都議論紛紛,群體性事件漸露端倪。
為平息事態,湖北恩施州紀委新聞發言人稱,在辦案過程中是否存在違紀違法現象,恩施州紀委已組成調查組,正在調查之中。7日,組織辦理冉建新一案的湖北巴東縣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曾正平和直接參與辦案的檢察人員,已被上級檢察機關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調查。
但事態仍在擴大。冉建新平日里在群眾中的人緣比較好,同情他的人很多。冉姓在利川是十萬人口的大姓,一傳十十傳百,大家都為他的死憤憤不平。6月9日一大早,利川市政府辦公大樓前陸續出現人員聚集,10時許達到1000人,最高峰時超過1500人。而在巴東檢察院院內,也出現了人群聚集現象。
也是在9日,劉良一行人第二次來到巴東,上午查看了冉建新病發的現場,也就是檢察院的訊問室。劉良還是第一次知道,檢察院也有訊問室。檢察院的接待人員將他們領到一號訊問室,說冉建新就是在這里審訊的。劉良看到里面比較凌亂,地面上有被子、煙頭等,又覺得既然是死亡現場,為了保存證據,法醫們不能進去破壞,就沒有進去?吹礁舯谶有一間審訊室,是二號,里面比較整潔,就提出到那間去看看。接待人員猶豫了一下,還是同意了。
兩間審訊室的大小和房間內的布置是完全一樣,劉良和同事們進行了測量、拍照。一面墻很靠上的地方開著個長1.5米寬只有20厘米的窗,他們過去測量了一下,窗戶離地面有2米左右,身高1.7米的人伸直胳膊,還差一段距離能夠到。
上次尸檢時死者背部的4個疤痕是怎么造成的?一直是劉良在思考的問題。后來專案組的工作人員在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尚武的指導下,在審訊椅上坐著,后背在椅子背上來回磨蹭,然后檢查痕跡,發現在部位和形狀上都與死者后背的疤痕吻合,也正好是4個。說明冉建新在生前曾長時間坐在審訊椅上,姿勢很不舒服,所以后背在椅子上反復磨蹭,擦傷了表皮,留下了疤痕。冉建新的臀部也有許多擦傷,新傷疊舊傷,有的有潰爛跡象,劉良經與一位刑偵專家研究,也是長時間坐在審訊椅上摩擦出來的。
事后得知,他們進去測量的那個二號審訊室才是審訊冉建新的審訊室,而檢察院的接待人員開始想領他們去看的一號審訊室,沒有審訊過冉建新。劉良馬上意識到,看來對冉建新的審訊確實有問題。
劉良教授在儲藏室,
儲藏室的塑料桶里放著他們解剖下來的人體器官
四、法醫宣布鑒定意見,群體事件逐漸平息
2011年6月14日上午,專家討論會在巴東召開。研討會上并沒有發生激烈的爭論,專家們的看法趨于一致。家屬信得過的專家也旁聽了此次研討會,還向其他專家進行了提問。
2011年6月16日下午,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專家組在巴東向有關部門和冉建新家屬通報了冉建新死亡原因司法鑒定:根據對死者冉建新的法醫學尸檢、病理組織學及相關化驗結果,結合現有案情、病歷資料、死亡經過及專家意見,綜合分析認為,冉建新在被押審訊過程中,因軀體及精神刺激(長時間審訊、體位受限、損傷及情緒激動)導致其所患的垂體促性腺激素腺瘤發生急性出血壞死,最終因急性中樞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而死亡,可排除機械性損傷、機械性窒息、常見毒物中毒、電擊及高低溫損傷直接致死的可能。
2011年6月26日13時,冉建新的遺體在利川殯儀館火化,相關涉案人員后來都被依法依紀處理,由此引發的群體性事件逐漸平息下來。
五、檢察長被批準“辭職”,辦案人員構成刑訊逼供罪
2011年6月9日下午,恩施州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批準鄭雪松辭去巴東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當晚,巴東縣檢察院辦案人員趙小育、譚運龍在辦理"冉建新案件"中涉嫌職務犯罪,被恩施州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并決定對兩人刑事拘留。
2011年6月10日,從有關部門獲悉,利川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李偉在查辦此案中負有領導責任,恩施州委決定,對其停職,接受組織調查。
2012年1月,相關刑訊逼供案件一審宣判。鶴峰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巴東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原教導員任中海和法警大隊原教導員譚發明在辦理原利川市都亭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冉建新涉嫌受賄一案中,實施了刑訊逼供行為,構成刑訊逼供罪,依法判處被告人任中海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譚發明有期徒刑一年。
六、深思:刑訊逼供,疼的不僅是普通百姓
近年來,很多官員遭遇刑訊逼供,或者變相刑訊逼供,疲勞審訊。但由于各種原因,他們對刑訊逼供的控訴很少獲得法院的最終認定。相反,大部分人反而還因此被取消原來的自首、認罪態度良好等情節,罪加一等。
失勢官員如此,普通百姓可想而知。除非能提供有力證據,如被打死或有明顯外傷,否則,“刑訊逼供”不過是一個單方說法而已。佘祥林、趙作海等人的傳奇故事便是極好的例子,如果不是受害人突然復活,他們很可能至今還被關在牢里,而造成這種局面的罪魁禍首便是屈打成招。
在經濟觀察報評論員言詠看來,刑訊逼供現象在現實中之所以很難根除,除了與辦案者過分依賴口供、寄望于以口供為中心展開偵查的司法現狀有關,“運動式司法”的思維以及辦案過程的不透明也是重要原因!霸谥袊,10年‘文革’把運動式裁判推到極致,本應獨立、審慎、衡平的司法程序,或成為愚昧狂歡者的多數決,或成為擁有生殺之權者張揚其人性之惡的殺器,幾乎澆滅了一個民族的理性、克制與人道之光!倍母镩_放之后的數次“嚴打風暴”依然沿襲了這種思維,強化了司法人員的權力,而削弱了法律本身的權威。及至近年,高層開始強調法治社會的建設,但是,法治傳統的孱弱非一日之寒,法治精神的重塑亦非一日之功。
近期,中國刑事司法高層正在起草制定非法證據排除相關細則。我們相信,相關規定的出臺,必將促使偵查機關轉變錯誤理念,規范偵查行為。